地板没有零甲【南充室内设计学校】>【南充室内设计学校】醛
2010年,某装修公司宣传的“零甲醛”木地板吸引了唐某。这家装修公司代理的木地板产自浙江,生产厂家提供的广告宣传册上【南充室内设计学校】
">【南充室内设计学校】宣称【南充室内设计培训】,木地板是“【南充室内设计培训班】零 甲醛”。装修公司也在其网站上宣传该木地板具有“100%不怕水、不长白蚁、零甲醛、超静音、耐刮、耐地热”等六大功效,让生活安全又舒心,是健康的保 证。对此,海南阳光岛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剑表示,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2条第2款规定,经营者以广告、产品说明、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 者服务质量状况的,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。根据以上规定,作为生产者或销售者对其生产或销售的产品作出宣传时,所 作宣传应与其产品的实际性能、质量一致,如果不相一致,并且诱导消费者认为该产品具有其宣传的功能或质量而予以购买,则构成虚假宣传。根据广告法、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,经营者、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等对生产、销售产品进行虚假宣传,造成消费者损失的,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
